编制宁海经济开发区整合区域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相应生态环境部门并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送审稿的编制;评审结束后,30天内出具最终成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 *** 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 *** 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址:) ”不属于“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及“黑名单 ”内(提供平台上三个名单的查询截图);(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为本单位人员 ,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提供本单位开标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 *** 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 *** 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 ***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 *** 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 ,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 ,路径为:浙江 *** 服务网- *** 采购投诉处理-在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 ***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采购 *** 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 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 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本文来自作者[gzkkk]投稿,不代表本色号 - 陪你看世界、发现更多靠谱知识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ianxiangbaike.cn/post/5511.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本色号 - 陪你看世界、发现更多靠谱知识的签约作者“gzkkk”!
希望本篇文章《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海经济开发区整合区域规划环评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本色号 - 陪你看世界、发现更多靠谱知识]内容主要涵盖:本色号,生活百科,小常识,经验大全网
本文概览: 编制宁海经济开发区整合区域规划的环境影响...